中新经纬4月25日电近日,费列罗食品(杭州)有限公司(下称费列罗)因逃税被罚款超58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费列罗违法事实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
杭州市税务局2024年4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85157.89元。
天眼查APP显示,费列罗食品(杭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杨练军,注册资本1亿美元,企业类型为外国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含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玩具制造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FerreroInternationalS.A。全资持股。
另据费列罗官网显示,FerreroInternationalS.A。为费列罗集团控股公司。费列罗集团在中国有两家公司,分别为费列罗食品(杭州)有限公司和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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