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释文】
【读简有得】
这是汉代边塞有关“秋射”的一组散简(出土编号分别为:EPT52:95、EPT53:34/41、EPT11:1),都是一行书写。1974年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其中一枚简(EPT53:34)是关于边塞军官秋射考核的令文;两枚简(EPT52:95、EPT53:41)是秋射考核记录;简EPT11:1记录了秋射赐劳的规定。
箭
汉代对于官吏的考核分为文职和武职。文职主要考核书写能力、治理能力、财务能力、法律能力等;武职考核主要是一年一度的射箭考核,因为在秋季举行,故称为“秋射”,发十二箭,中六箭为合格(即“中程”)。河西边塞的官府通过秋射这一活动,借以考察和检验边塞吏员们的军事技术水平,并以此作为赐劳和夺劳的依据。为了提高吏员们的射箭技术,边塞官府还派专人来管理训练吏卒。边塞参加秋射的主要是烽燧的燧长、部塞的候长、候官的候等吏员。
箭镞
边塞每年秋季进行的秋射,是由边郡的部都尉府负责。都尉府在每年秋季举行秋射比赛前,要先向所属的候官、塞部、烽燧各级部门逐级下发进行秋射的府书,同时下发关于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以及赐夺功劳标准的“署功劳”功令。
此外,都尉府还会下发关于秋射比赛中的一些诸如比赛用具、不得弄虚作假等具体要求。秋射结束后,都尉府对各候官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并依此对秋射各吏员作出相应的奖惩。若发现成绩有误或有作假行为,都尉府则会发出重新核实的验问书,并要求被调查的各候官及时将核实结果上报,不得有误。
汉代锥画漆弩机(湖南博物院藏)
居延甲渠候官遗址出土的“秋射”简文,再现了河西边塞军事机构通过秋射来考察和检验边塞吏员们的战斗能力。秋射制度的实施,对提高戍边将士的军事技能、巩固西北边防安全、维护国家安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