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纪委监委深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消除了委机关自办案件‘零留置’以及首次消除派驻机构‘零立案’问题。”近日,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述职评议会上说道。
2023年以来,黄山区纪委监委把案件查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强化党建引领、线索处置、内外联动和以案示警,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强化党建引领。成立案件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支部书记,从乡镇纪委、公安分局、检察院等部门抽调15名专业人才充实办案队伍,切实加强外地办案干部教育管理,筑牢审查调查一线战斗堡垒。2023年以来自办留置案件1件,办理指定管辖案件6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共收缴暂扣违纪违法款2200余万元,实现自办留置案件“零”的突破。
强化线索处置。严把线索处置关,制定出台《黄山区纪委监委规范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坚持“月排查、季调度”,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精准研判确定处置意见。2023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08件、增长5.6%,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1人次。
强化内外联动。健全部门沟通机制,制定《黄山区纪委监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暂行办法》,召开监检协作会议、案件协调会6次,邀请审计、公检法司等部门对近两年来77件案件卷宗进行质量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9个。规范案件乡案区审,督促乡镇纪委及时报备案件,精准规范定性量纪。
强化以案示警。坚持惩防并举,累计通报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编印《黄山区“小金库”典型案例汇编》,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廉政教育31次,督促案件多发频发的3个单位分别开展以案示警,覆盖党员干部12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身边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守底线,压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