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做实做细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

日期:04-10

“书证没有出处、取证存在瑕疵,引用的处分条款没有具体到款、项……”日前,阜阳市颍东区纪委监委对市纪委监委2023年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开展对账销号,并将整改情况向区纪委常委会进行汇报。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清单下发后,书面向案件承办室制发《整改任务单》25份,要求逐案逐卷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及时、认真整改,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案件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我们还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关键环节的案件质量反馈问题,总结提炼共性问题,形成了9期解析执纪执法和办案取证难点问题的《审理室业务指导交流材料》,为问题整改提供指导,也为下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指引。”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许帅介绍。

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颍东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试行)》,抽调审理、案管、纪检监察室等业务骨干成立3个评查组,组织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和2轮次面向重点领域专项评查。评查结束后,针对评查发现的突出案件质量问题,向全区下发了《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点名道姓通报11个单位和部门在办案中存在的主体身份收集不全面、行为定性不准确、责任认定不恰当、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等6大类21项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把脉问诊、纠偏纠错功能,努力构建常态化、全覆盖、高效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推动案件评查工作与年度考核有机衔接,将评查和整改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重要依据,持续做实做细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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