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发布4项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

日期:03-29
生态环境长三角统一

来源:交汇点新闻

3月28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2024年一季度发布会在示范区举行,集中发布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领域探索形成的“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等4项制度和实践成果。这是以制度创新破解生态系统分域治理难题、推动跨区域共保联治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4项制度创新成果,是示范区建设四年多来针对跨区域共保联治普遍性问题、重难点问题所进行的有效探索和经验总结,已经具备较好的实施成效,可为全国其他重点地区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绿色创新能级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制定实施的《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鼓励事项、引导事项、禁止事项三个部分共30条,作为示范区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清单》发布后,切实发挥了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中的“底线”作用,生态环境底线更加牢固,绿色发展动能有效激活,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例如,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编制时间平均缩短65%,编制费用平均减少55%,审批时限减少72%。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示范区生态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对2011-2020年示范区“一河三湖”生态环境状况统一开展全域式、摸底式、回顾式调查评估,为生态环保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沪浙两地于2022年同步完成水源保护区协同划定工作,并会同上游形成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主要包括完善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界水源地联保共治、推进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七个方面,重点联合加强水质预警监测,联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联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共同制定的《示范区淀山湖、元荡、太浦河(含汾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聚焦重点跨界水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关键问题,明确协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等5项工作机制,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统筹推进跨界河湖生态治理。该方案实施以来,47个重点跨界水体实现了联合河湖长制的全覆盖,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的“五个联合”制度不断深化。

自2019年11月揭牌成立以来,示范区始终将生态绿色作为独特基因和最靓底色,不断探索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机制和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数据显示,2023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2019年的75%上升到96.2%,AQI优良率从78.4%上升到84.1%,“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数据的背后,是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在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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