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阴县委编办近期撰文介绍当地精兵简政和控编减编的工作经验:该县连续十年实现人员编制负增长,行政单位实有人员数较2012年减少741人,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数较2012年减少1306人。
3月27日,岳阳机构编制网刊发湘阴县委编办的署名文章称,湘阴县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科学用编”的思路,严格控制措施,规范管理程序,确保了行政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负增长,实现了“只减不增”目标。湘阴控编成效得到了省市编办的高度肯定,在全省机构编制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近年来,湘阴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程序,做到不突破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总额,在总额内进行调整分配。
一是严控编制总数。严格执行审定后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严禁部门单位私设内设机构、安排人员,确需增设机构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撤多建少”原则设置机构,全县连续十年实现人员编制负增长,行政实有人员数较2012年减少741人,事业实有人员数较2012年减少1306人。
二是把好用编增量。按照“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对满编和超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红线管理,不得增加人员。切实坚持各单位用编必须在有余编的前提下提出用编申请,再经县编委调研论证,进行综合统筹,向上级申报用编计划,坚持按照市编办下达的编制计划按程序进行列编,每年新增列编人数均未超过用编计划,人员均实现负增长。
三是统筹调剂编制。如在治理行政超编过程中,采取行政编制动态调整与人员统筹调剂相结合,利用行政编制存量盘活工作。严格对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对机关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审核“三龄两历”,根据审核结果,将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同时引导和鼓励超编行政单位人员向空编行政单位、乡镇、参公单位有序流动。
该文还介绍,湘阴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推进大部门制,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机构、职能以及执法队伍,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人员编制。同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撤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设置重复分散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先后撤销74家、整合7家,盘活收回事业编制140名。推进事企分开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及时核销并收回编制。对超编较多的单位人员进行统一调整,先后从发改、移民、残联等10多家单位的富余人员中,调剂了36人到空编单位。对空编较多且长期闲置单位的事业编制和“吃空饷”人员所占用编制,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还有部分县市编办撰文介绍了“瘦身”经验。
如浙江青田县委编办在文章中介绍,当地控制总量严把关,坚持空编使用和机构合理的原则,对用编进人计划认真审核把关,加强编制统筹和优化,保障基层用编进人,立足基层实际,管好用活编外人员,对警务辅助人员、执法局协管员等推进分类核编,实现精细管理。盘活资源挖潜力,从32个乡镇(街道)分别统筹5%的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和中层职数,建立乡镇“周转池”,突出保障重点乡镇(街道)用编需求,解决基层队伍阶段性、结构性矛盾问题。灵活使用强力量,实行乡镇(街道)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按照“人尽其才”原则,实行干部岗位管理制,合理设置岗位权重,推行“一人多岗”或者“多岗一人”,增强人员编制效益。
青田还优化乡镇(街道)组织体系,推进运行机制融合,通过重构优化,精简机构设置,整合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精简率达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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