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韩向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一级巡视员朱洪军,“在组织核查期间与他人串供,企图掩盖受贿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江波,“串供堵口,伪造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近期,一些案件通报中,“对抗组织审查”频繁出现,令人警醒。
对抗组织审查者并非个案,且花样繁多。有的捏造虚假口供,订立攻守同盟;有的出具虚假材料,伪造证据;有的威胁、诱骗他人,不向组织提供真实情况;有的模拟组织审查场景,妨碍审查工作……凡此种种,皆为掩人耳目、混淆视听,以期达到逃避惩处的目的。这些“耍小聪明”的恶劣行为,不仅不能逃脱罪责,反而失去了自救良机。
对抗组织审查,是一种严重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有明确规定。根据行为的情节轻重,相关人员也会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违纪违法,是有错在先;对抗组织审查,是错上加错。如此执迷不悟、胆大妄为,等来的只会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对抗组织审查,也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典型表现。作为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对党忠诚,这是党性原则,也是政治品质。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既应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也要在犯错误后认真反省检讨,配合组织查清事实。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迷途知返,为时未晚。治病是为了救人,严管就是厚爱。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把接受组织审查,作为修正缺点、自我革新的机会。只有如实反映情况、主动交代问题,才能悬崖勒马、不会越陷越深。相反,“机关算尽太聪明”,欲盖弥彰、阳奉阴违,必然把自己推向更深的深渊,悔之晚矣。
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始终是每名党员干部为人从政的基本准则。必须始终抓牢纪律的“戒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对党忠诚、严以律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在提高觉悟、涵养风气、惩治震慑上一体发力,忠诚老实的正气定会压倒负隅顽抗的歪风,让政治生态更为清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