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进,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4年获评优秀等级。在各相关指标中,江苏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值。
2023年,我省连续第3年以省为单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空气优良天数比率79.6%,同比提升0.6个百分点。报告同时指出,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影响,评价空气质量的PM2.5、PM10、NO2和SO2浓度同比均分别上升3.1%、5.7%、8%和14.3%,CO浓度同比持平,O3浓度同比下降2.3%。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为4.0%,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同比基本持平。
去年,全省水环境状况继续转好。具体来看,2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2.9%,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连续第2年达到优级水平;655个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为96.6%,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22个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0.9%,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主要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7%,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长江、太湖环境状况也稳中有进。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长江主要支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湖体水质稳定在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2.4,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连续第16年实现安全度夏,湖体总磷、总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7.5%、9.9%,2023年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水质藻情为近16年最好。
海洋环境状况方面,江苏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92.7%,同比提升3.8个百分点,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值;三类面积比例为4.5%,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四类面积比例为1%,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劣四类海水面积比例为1.8%,同比基本持平。
去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92.7%的背景点位和97.6%的基础点位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与“十三五”相比略有改善。声环境状况方面,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5.4%、85.8%,同比分别下降2.2个、1.7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5分贝,同比基本持平;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7.3分贝,较上一轮监测(2018年)升高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7分贝,同比基本持平;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2分贝,较上一轮监测(2018年)上升1.2分贝。
此外,全省连续3年生态质量评价均为“二类”,保持“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