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巡察组在对该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常规巡察延伸走访时,某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柜子里的一瓶过期的试剂引起了组员的注意。
“这个试剂都过期一年多了,为什么还放在这里?还能用吗?”
“请拿试剂采购登记册给我们看一下。”
在一连问了几个问题对方都顾左右而言他后,组员们顿时感觉到“事出反常,必有蹊跷”。合规使用农产品质量检测试剂,是发现农产品安全隐患、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决策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会对蔬菜、瓜果等农产品进行抽样药剂检测,通过检测来保证农产品农药残留和卫生指标安全,守护好群众“菜篮子”。
检测试剂过期是个例?还是有什么隐情?巡察组立即兵分两路,一方面详细调阅该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近3年的检测清单及采购凭证;一方面根据不同批次检测清单上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样品采购信息,到种植场所、农户家中开展实地走访,对近几年农产品质量检测情况进行排查。
经过对收集资料的初步分析研判,巡察组发现该镇农产品质量检测样品费用报销工作极不规范,疑点重重,很多检测试剂已经过期,无法开展检测工作。而且检测样品费用的报销量很大,每种检测样品的平均报销量达10公斤以上,均不合常理。
针对样品费用报销情况,巡察组决定再次进行走访,并找相关人员开展谈话。
“大多数农产品也不值几个钱,镇里来开展质量检测,我们都免费捐赠的,没有收取费用,我们也不会过问。”该镇某种植户说。
“既然是农户自愿捐赠,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根本不用支付样品费,却按市场价格报了账,这就存在违规套取检测资金的嫌疑。”深入掌握了该镇农产品质量检测相关情况后,巡察组又找到了该站负责人。
“每一批样品采购总量达到250公斤,这个检测量是否符合规定,而且你们实际需要的检测量有那么大吗?你看这个四季豆,采购20公斤也是用于检测?”巡察组开门见山问道。
“有时候跟农户采购样品,他们也不称……我们就大概估摸一个重量填到表格上面,多少会存在出入……”该站负责人面露紧张之色。
“为什么你们报销农产品检测样品的采购款项是转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巡察组经过仔细对照支付名册和支付明细,发现一些报销农产品检测样品的采购款项是转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便指出费用发放的异常之处。
该站负责人开始支支吾吾:“这个……可能是我们有关同志觉得这样开展工作方便吧!之后再转给农户。”
“经过对你们账目的对比,2014年到2020年,7年时间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经费支出23万余元,平均每年3万余元,按照检测量和物料价格计算,实际使用经费应远低于支出金额,请你做出解释?”
面对巡察组的材料,该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负责人对虚报冒领、违摆出的证据规报账等问题放弃辩解。
巡察组将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后查明,该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在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中,违规以购样费、下乡费、燃油费、向导费等名义虚报套取资金16万余元,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和政务记过处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涉及农户多,资金面广,这类问题应该不止一例。”巡察组通过“办组”会商对该问题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并对其他乡镇进行了抽查。发现该问题具有普遍性,追根溯源还是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履职不到位,导致存在系统性地虚报、套取检测经费等问题。
为及时挽回经济损失,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巡察组及时将相关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经报批后移交给该县纪委监委处理。该县纪委监委经过研判,迅速在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1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巡察组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举一反三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织密农产品安全检测安全“防护网”。(恭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