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有助于我们更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和尺度。”
“《条例》中一些违纪行为主体不再仅限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扩大到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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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一场以学习新修订《条例》为主题的“纪律教育第一课”开讲。会上,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领学解读《条例》,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围绕如何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义、纪检监察干部如何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应有作用等方面谈认识、讲体会、研举措。
该市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将《条例》纳入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课程,通过领导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专题研学、专家讲学、提示督学、以考促学、交流互学、晾晒竞学、案例助学等“八学”联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学习活动42场2300余人次。
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学习平台,随时随地跟进学习,快速掌握《条例》内容,理清学习思路,该市纪委监委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载体推出“纪法微课堂”专栏,定期转发推送解读、纪法讲解和评论文章,刊发学习贯彻《条例》的做法及成效,截至目前已更新28期。
“强化日常纪律教育,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开展‘学条例、促守纪’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我们编印了《条例》表格版速查手册,不仅对关联度较高的违纪行为条目集中分类、归集整理,而且标注了前后对比《条例》新增、修改内容,方便速查速记,现已发放至党员干部手中。”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纪委书记在分享学习做法时说道。
北戴河区纪委监委将《条例》纳入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内容,以谈促学;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条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纪;卢龙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每日一课”学习制度,通过专题研讨、以案说纪、纪法小课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条例》融入日常;抚宁区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结合,定期组织召开纪律教育大会,挑选审理工作经验丰富、熟练掌握党纪党规的业务骨干,结合查办典型案例授课解读《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规、知纪、知止。
“《条例》为党员干部划定了更加明确的行为边界,树立了更加清晰的纪律标尺,”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条例》为准绳,用纪法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违规违纪敢于亮剑,通过严肃执纪问责维护纪法刚性和权威。”(秦皇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