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村里的路灯坏了之后,一到天黑就不方便出门,干农活回家晚都要摸黑,现在把路灯都维修好了,晚上屋外也亮堂堂的,太方便了。”说起修好的路灯,家住象州县石龙镇中塘村的梁阿姨脸上笑开了花,对前来回访的镇纪委工作人员说道。
走在中塘村夜间的路上,一盏盏明亮的太阳能路灯格外显眼,倾泻着温暖的光芒,照亮了村民回家的路。这是石龙镇针对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后的新景象。
事情要从2022年12月,镇党委政府收到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第三轮巡察整改问题说起。问题指出,中塘村有群众多次反映全村各屯有近百盏路灯不亮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夜间出行,石龙镇有关责任部门及中塘村委收到群众诉求后,许久未能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慢不得,更拖不得。石龙镇党委收到巡察组的问题反馈后,坚定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由镇纪委全程督办,压实责任部门和村级党组织整改直接责任,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群众夜间出行安全。
带着问题,石龙镇纪检干部来到中塘村与村干部了解情况,“自从村里安装了太阳能路灯,每年都有过路甘蔗车剐蹭造成灯头或灯杆损坏,现在有一大半已经不亮了,但已过质保期,维修需要好几万经费,向镇里责任部门申请,也因经费高问题未能解决,就一直拖到现在。”村支书也表示非常无奈。
找到了问题久拖不结的症结,镇纪委立刻行动起来,一方面安排人员对中塘村路灯损坏情况进行仔细摸排查看并逐一记录,列出清单;另一方面督促镇党建办公室、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及中塘村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讨论解决资金问题,讨论认定路灯为村级公共设施,会议决定从村集体资金支出,制定修缮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该村路灯修缮问题整改工作。路灯修缮工作开始后,该镇纪委不定期到现场查看,电话询问,以随时掌握问题整改的时间节点和进度,紧盯问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求对此次修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集体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推动“三资”更规范管理。
去年11月,石龙镇中塘村从村集体支出6万元,将86盏太阳能路灯全部修缮,村民出行也有了保障。修好的路灯不仅照亮了村民回家的“最后一小步”,还提升了村民满意度的“一大步”。
“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镇纪委书记表示,该镇将继续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做实基层一线监督,持续释放基层监督效能,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象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