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深化学习教育 “充电蓄能”启新篇

日期:03-07
纪检监察柳州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形和处理结果作了明确,为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引,更有利于精准作出处分决定和执行处分决定。”近日,柳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钟海在室务会上组织该室干部学习新修订《条例》,引导审理干部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运用。

今年以来,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等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以起步就加速、开局即冲刺的拼搏姿态,不断“充电蓄能”,铆足精力开启新征程新篇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治忠诚离不开理论武装。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专题学习、领学促学、全员培训、以案带训、开设“主业微课堂”等方式抓好学习,采取“集体+个人、领学+自学、研讨+交流”的方式经常学、随时学,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持续创新方式方法,柳城县纪委监委开启业务培训“新年第一课”,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内容开展全员培训,着力补短板、提能力、促担当。

聚焦年轻干部这一关键群体的成长“黄金期”,该市深化“导师制”培养模式,由导师带领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在言传身教中引导和帮助年轻干部淬炼思想、凝心铸魂,提高年轻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站位和能力水平,形成良性互动。“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收获很多,我将努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鹿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年轻干部赵易亿在导师的指导下颇有感触。

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抓好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

驻柳州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以近期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为案例,依托“主业微课堂”进行以案代训,先组织组内干部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重点学习掌握信访举报件处置的原则规定、程序方式,同时采取行动学习法,群策群议,深入剖析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及核实的方法步骤,并集体讨论制定该信访举报件初步核实的实施方案,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积极主动思考,并把实地调查核实作为实践抓手,在实战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件处置能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实现办案水平与案件质量“双提升”,鱼峰区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召开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分析会,组织各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相关科室对针对上一年度的案件质量进行分析研讨,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围绕程序、证据、文书等相关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讨论整改方案,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此次案件质量分析会共指出共性问题6大类,提出整改意见5项,发出整改清单14份。(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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