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3月15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建房地产“白名单”

日期:03-01

2月29日,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会议要求,3月15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建立房地产“白名单”,截至2月28日,全国已有约6000个房地产项目纳入“白名单”。

自今年1月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部署以来,各地和相关金融机构迅速行动。住建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月28日,全国31个省份276个城市已建立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共提出房地产项目约6000个,商业银行快速进行项目筛选,审批通过贷款超2000亿元。

“融资协调机制是当前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破解房地产融资难题的创新举措。”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协调机制“应建尽建”原则,3月15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融资协调机制,既要高质量完成“白名单”推送,又要高效率协调解决项目的难点问题,要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项目筛选,经金融机构确认后形成第一批合格项目名单。

此外,会议也对各地金融机构提出了要求。两部门表示,金融机构应加快审核。按照“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金融机构要及时反馈项目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利用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第一时间统筹解决,待项目符合条件后再次向金融机构推送,共同推动融资尽快落地。

会议要求其建立专门工作机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完善审批制度,同时,主动对接融资协调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快授信审批,提高项目落地效率,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除了符合条件的项目要纳入“白名单”外,各地也应及时将不合格项目移出“白名单”。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将建立联合调度、及时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省和城市的融资需求落实情况。

会议也提出了防止金融贷款被挪作他用的具体举措。会议明确,各地要加强贷款“发放—使用—偿还”闭环管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崔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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