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办证背后的生意经

日期:02-29

“真不该心存侥幸,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面对处分决定书,忻城县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蓝某某才幡然悔悟,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事情还要从一封信访件说起,2022年8月,忻城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忻城县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蓝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与林业技术服务公司勾结,从中获取好处费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随即,第三纪检监察室组成核查组展开初步核查。

案件核查组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并走访当地群众了解情况。

“平时你们怎么办理林业砍伐证?”

“去镇里找负责林业工作的人员蓝某某办理。”

核查组了解到,群众在办理砍伐证过程中,需要先找一家林业技术服务公司设计采伐文本,如果是群众自己找的公司,蓝某某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文本是有时效期限的,群众等不了,只能到蓝某某指定的公司办理。

核查组顺藤摸瓜,掌握了基本情况和证据后,找来该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林业工作的蓝某某核实情况。

“为什么要办证群众到你指定的某林业技术服务公司设计采伐文本?”

“那家公司负责人想在我们镇拓展业务,我刚好是负责林业工作,就介绍了我的表弟到这家公司做业务员,我想给他多点业务做。”

“公司和你表弟是否签署了协议,从中你是否得到提成?”

“他们签了一份协议,按照每立方10块钱的设计费,这其中公司收5块钱,我表弟提成是5块钱,公司按照标准收费的,我没有得提成。”蓝某某急忙说道。

“那为什么你表弟通过微信给你这么多笔钱?”经调取银行交易明细,办案人员发现,蓝某某任职期间与其在某林业技术服务公司做业务员的表弟之间存在数笔转账记录。

在充分的证据和铁的事实面前,蓝某某终于承认了错误,道出自己的违纪事实。2020年至2022年,蓝某某在该镇林业站(现为该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审核该镇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职务便利,优先审核林农或林木老板提供的某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林木采伐设计文本等材料并收受该公司职工蓝某(即蓝某某表弟)的提成费共计27900元,优先审批盘某某等三人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分别收受三人钱款共计7000元;利用负责林业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帮助解决刑事案件为由分别索取罗某东、刘某希二人钱款共计41188元。蓝某某共收取上述人员钱款共计76088元。

因蓝某某还具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从重情节。2023年11月24日,蓝某某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专技十三级;违纪所得被收缴。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忻城县纪委监委督促该镇党委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通过查纠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分层分类做深做实警示教育,织密织牢廉洁风险防控网,防范问题再次发生。(忻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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