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主持会议闭幕会。
赵乐际指出,“有关方面要加强普法宣传,抓紧出台配套规定,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2月28日,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李兆宗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筑牢新时代国家秘密安全防线》的文章。
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
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2月28日,国家保密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答问。该负责人提到:
“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坚定不移始终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
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文在《人民日报》公布。
保守国家秘密法分为六章,分别是总则、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什么是国家秘密?
法律明确,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此外,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有关方面要“抓紧出台配套规定”
2月26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源作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草案二审稿完善确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定密权限,细化涉密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完善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措施等。
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主持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会。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赵乐际作了讲话。
赵乐际指出,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保密工作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他还提出要求——有关方面要加强普法宣传,抓紧出台配套规定,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2月28日,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李兆宗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提到,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
他写道,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将与有关部门统筹推进保密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
“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要以保密法修订为契机,及时制定修订配套保密制度,确保与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紧密衔接。”
据官网介绍,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保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下属机构序列,承办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党管保密
在文章中,李兆宗写道,保密工作处于反窃密防泄密斗争的第一线,与国家安全各领域高度融合,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保密法修订“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泄密风险”。
还有几个细节值得特别关注。
第一,此次修订,把“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写入法律,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职责。
法律规定: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
第二,必要、合理原则。
法律明确:
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
李兆宗提到,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公开,都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依法公开、依法保密、保放适度。”
他提到,修订后的保密法将国家秘密的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督促机关、单位及时审核已确定的国家秘密,推动及时解密。
此外,增加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门条款,建立起信息公开的“安全网”,做到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该公开的信息依法公开。
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保密法“科技含量”明显提升。
国家保密局负责人提到,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加速演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对保密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更高要求。
因此,这次保密法修订高度重视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
新修订的保密法新增条款支持保密科技创新,同时完善保密科技防护制度措施,规范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管理。
该负责人提到,一方面,规定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全流程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估要求,避免“带病运行”。
另一方面,规定机关、单位加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
资料|中国人大网央视新华社法治网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