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联动监督助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

日期:02-27

近日,钦州市灵山县烟墩镇三联片区廉洁工作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深入三联村开展常态化走访监督,对乡村振兴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详细核查是否存在基层干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此前,三联片区廉洁工作站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一次联合监督走访中,发现三联村妇联主席兼村委出纳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清洁乡村误工费用的问题。

“三联片区廉洁工作站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按照工作要求,将问题上报镇纪委。”烟墩镇纪委负责人说,“收到问题线索后,我们成立核查组,查明三联村妇联主席兼村委出纳黎某某在整理临聘人员保洁误工费财务报账过程中,自行填写空白报销册并代临聘人员签字,从中虚报冒领保洁费。”最终,黎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钦州市纪委监委把护航乡村振兴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监督体系,督促各县(区)加大对镇、村两级监督力量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廉洁工作站、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着力排查和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3年,该市廉洁工作站共开展监督检查8582次,排查收集问题线索226件,转立案107件。

为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该市纪委监委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使各项监督集成联动、同频共振。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监督力量,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农田水利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三资”是重要物质基础。该市纪委监委会同财政、农业、民政等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联动专项监督,对4个县(区)全覆盖专项督导。2023年,发现并推动整改村集体经济收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51个,推动收回集体资金、清退违规领取补贴等157万多元,收回集体土地、滩涂、鱼池等资源540多亩,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既要从严查处问题,也要有效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针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等,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案件通报等方式,推动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堵住漏洞、防控风险。如,钦南区沙埠镇纪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7个村(社区)存在设有多个基本账户问题,向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核销账户13个,规范资金存款1170多万元,有效防范风险漏洞。(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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