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9个重点民生领域,制定监督方案,细化整治重点,督促市人社、教育、卫健等12个职能部门集中整治行业乱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656个,追缴资金332.76万元……
2023年,市纪委监委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系统靶向施治,坚决惩治“蚁腐贪蝇”,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5件处理226人,处分59人。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
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全市836个村全部纳入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实现统一核算管理,从源头和制度上保障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有序。同时,持续巩固深化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成果,采取入户核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严查突出问题,查处“三资”领域问题47件处理80人,处分31人。
“虚报冒领的种粮补贴已全数追回,惠民惠农补助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了。”面对民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陪龙说。
此前,县巡察组对民联镇高寨村开展巡察时发现,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2人通过虚报种粮面积的方式,违规领取种粮补贴。随后,2人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也被及时追回。
市纪委监委践行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监督力量下沉,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
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县区纪委监委统筹基层组织监督工作,统一谋划监督内容,统一调配监督力量,统一安排案件办理;乡镇纪委发挥主体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执纪行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天候、近距离监督。全市查处村社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2件、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同时,市纪委监委督促党委组织部门全面落实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定期排查、精准整顿、联系包抓、督导问效、动态管理5项机制,摸排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48个,采取“一支部一方案”、领导包抓、销号管理等方式精准整顿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
雁过拔毛、截留私吞、吃拿卡要……一个个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坚决查处。202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0件167人,处分44人。
乡村振兴领域财政投入资金数额巨大、项目点多面广。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销号、成效不明显不收工,起底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1135项,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围绕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深入6县区对60个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抽查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前期手续不完备、资金管理不严格等问题219个,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方面问题13件28人,处分10人。
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儿,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就在哪儿。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全市部署开展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突出问题、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农村土地流转费发放不到位问题,深化玉米制种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三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采取审计先行、巡察跟进、纪检监察查办方式,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22个,审计项目647个,收缴资金747.13万元,查处问题50件处理79人,处分38人。
“小微权力”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在政策公开、资金公示、统计分析、数据比对等方面的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录入民生资金数据200类237.8亿元、项目4684项、政策798项,公开民生资金信息39909条、村务信息8528条,持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护航乡村振兴。
为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纪委监委持续巩固“一卡通”管理专项治理成果,组建专班对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以来实施的13个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直达资金、到人到户惠农补贴等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跟进监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6.96亿元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确保各类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同时,强化政务服务监督检查,紧盯“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接诉即办”改革监督检查,直查直办并公开通报2起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追责问责7人。(供稿郝志国秦超编辑达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