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
2月8日,据深交所网站消息,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对恒大地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决定,对恒大地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