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普中国被央行警告并罚款212万元,因未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日期:02-02

中国人民银行2月2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未按规定向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报送报告,违反一致性原则,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警告和罚款212万元。该公司时任评级分析总监Eastham被警告及罚款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

标普中国被央行警告并罚款212万元,因未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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