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合肥市包河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本年度的工作状况、思想动态以及处分执行情况。
同向发力,构建长效机制。注重与执纪监督、单位回访、日常监督、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相结合,构建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街镇纪(工)委等协作配合的工作框架,强化思想教育和正面疏导,帮助受处分人在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的同时卸下思想包袱,保持干事创业热情,做实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健全“回访、教育、重塑”的长效机制。
因人施策,开展精准谈话。案件审理室拟定5名受处分区管干部个性化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从思想入手,对心态不当者开展“疏导式”谈话,对情绪懈怠者开展“激励式”谈话,避免回访教育工作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如在对某区属企业王某回访教育前做足功课,量身定制回访方案。一方面针对其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后,仍尽职尽责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给予充分肯定;另一方面根据其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透问题、谈通思想,鼓励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注重结合,做实严管厚爱。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强化回访教育成果运用。在回访教育后,及时向区委专报工作开展情况;在日常监督执纪中,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持续关注和帮扶。对思想转变好、改错行动坚决、工作实绩较好的党员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及时向相关党组织反馈,为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监督执纪执法既是严肃的、刚硬的,又是有温度、有柔性的。回访教育工作旨在‘访’掉思想包袱,‘育’出干事激情,激发被处分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包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开展回访教育,是强化干部纪律意识的重要方式,也是政治上爱护和关心的具体体现,是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的暖心工程。在组织的感召下,受处分党员干部均能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正确对待组织处理,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