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轮案件质量评查中向你单位反馈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来到神木市纪委监委,督促该单位对前期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量。
2023年以来,陕西省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有力抓手,在全省开展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将立案后又撤案、申诉、退回补充调查、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追责问责以及因具有从轻减轻情节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不移送司法机关等7类案件作为整治重点。通过采取交叉评查、专项评查、重点抽查、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个人评先指标体系,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激励作用,推动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陕西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说,为推动整治成果最大化,省纪委监委聚焦关键环节,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线索处置、事实证据、责任认定、行为定性、案件处理等多个环节确定评查标准,对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处置不及时、事实证据不完整、定性处理不准确、程序手续不完备等问题进行深入研判、追踪问责,不断推动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陕西省纪委监委制定案件移送审理形式要件自查制度,要求各案件承办部门在案件移送审理前,严格对照清单进行自查,确保程序合规、要件齐全;制定自办案件质量通报办法,对全省案件开展定期通报和一案一通报,倒逼质量提升;主动强化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交流,对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移送审查起诉等各环节进行规范,有效防止移送后出现“漏罪”“漏犯”或已过追诉时效等问题。针对市县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对一些常见违纪违法问题和常用罪名进行梳理,制定证据指引,统一证据标准,明确取证要求;修订完善了《审查调查常见问题解答》,从8个方面总结了110项审查调查常见问题,为案件查办提供参考。
针对不同主体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研判,根据原因对症下药、靶向纠治。为解决省属高校、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不足、业务不精、部分案件质量不高的情况,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审理力量进行整合,探索成立联合工作组,实行交叉审理、联合审理机制,通过互评互审,实现互促互进的良好效果。针对部分地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理论储备不足等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举办多期审理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一线骨干来讲解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