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为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一人一策解心结

日期:01-15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澄清正名会的方式,为该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杜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称杜某某在民用建房验收工作中,存在指定第三方资质单位审查并违规收费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核查,查明在民用建房验收工作中,第三方资质单位并未违规收费,杜某某与第三方资质单位无经济利益上的往来,检举控告失实,对该问题线索予以失实了结。

对举报线索核查了结后,兴安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至举报人,并按程序向被举报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除了当面澄清,纪委监委还给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送达了澄清函,我的心结终于解了!”杜某某说。澄清正名后,杜某某卸下了思想包袱,积极投身国土空间规划、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中,用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既维护了干部的合法权益,又有助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桂林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规程(试行)、奖励实名检举控告有功人员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制度等,严查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切实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敢担当有作为。

“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根据案件性质、造成影响程度以及不实举报的情形、性质、后果,统筹信访、党风政风、案管、审理等部(室)力量进行全过程评估、会商式研判,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10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在做好澄清正名的基础上,桂林市纪委监委充分考虑澄清对象个人情况及被澄清事项,“一人一策”制定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谈心谈话、调研走访等方式,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认识和意见建议等情况,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5名澄清对象开展关爱回访,帮助澄清对象快速找回工作状态、重振精神再出发,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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