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日期:01-09

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强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吸引台湾石化、纺织、机械、美妆等行业项目在闽落地发展,并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拓展国际市场。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支持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进一步发挥对台特色,组织开展台商投资促进活动,助力福建对台招商引资。指导福建用好外资台资有关工作机制,为在闽台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张迪

四部门: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 如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