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崇左市委批准,崇左市纪委监委对崇左市政协外事侨务民族委员会原主任何少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少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和旅游安排,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私德败坏;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金融信贷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少伟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崇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崇左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少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崇左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崇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