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州:抓实“乡案县审”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日期:01-04

“这个案件证据链不扎实,几个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引用法规不准确、不完整……针对以上问题请你们及时予以补充完善。”近日,阜阳市颍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某乡镇办案存在证据不完整和引用不准确等问题开出“诊疗单”。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针对部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存在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结合制定出台的《颍州区纪委监委审理案件责任制》要求,从规范工作机制入手,强化对“乡案县审”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督促和事后评查,推进“乡案县审”工作程序更加规范、运行机制更加畅通,着力解决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在每起案件审理中,该区纪委监委确定1名主审人,同步指派审理室1名干部担任协审人,“手把手”对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其在办案程序、定性、处分等方面得到全方位锻炼,逐步实现“一案一练兵”。同时,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带学、培训促学等方式实行“全员参审”,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乡案县审”中增长专业知识,有效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办案综合素能。

“‘乡案县审’让我们切实参与到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摸清‘病灶’、找到‘病根’,不仅能查找自身的短板和不足,也加深了对纪法知识的学习运用,还能够帮助我们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该区纪委监委三十里铺镇纪委工作人员有感而发。

为提升“乡案县审”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对乡镇纪委文书格式、案卷归档、以案促改、回访教育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全程跟踪问效,严把“乡案县审”执行关,倒逼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更加严谨规范。今年以来,全区已开展“乡案县审”81件,退查9件,要求补充完善材料21件,有效提升了乡镇(街道)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更是体现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窗口’。”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案件“一把尺”量到底,加强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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