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多项法规和决定决议

日期:01-02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

2023年12月29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出席会议。

决定建议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深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4年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审议深圳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从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产业应用、产业支持、技术创新、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制度创新,以立法助力低空经济“高飞”。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决定,正式废止这项法规。深圳市失业保险政策统一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综合治理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康中心建设和管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批准这三项重点建议予以办结。

会议对深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深圳市2023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等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绝大多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这四个报告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会议还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多项法规和决定决议

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

2023年12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起草的意见建议。骆文智寄语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牢记使命善作为,服务大局显担当,为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如何更好衔接?如何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替老百姓守好“钱袋子”?如何更好发挥代表在助力高质量发展和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上的作用?会上,20多位市人大代表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和履职经历,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骆文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离不开代表们的支持和参与。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发展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即将召开,希望各级人大代表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的履职方向,自觉把履职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等重大国家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听取社情民意,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把履职为民的理念化为自觉行动,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展现先行示范区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

据介绍,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邀请近百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至2月2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深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深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24年本级政府预算草案;

四、审议深圳市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五、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他。

遇有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不是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一、列席人员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我市选出的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邀请列席人员

(一)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负责人各1人;

(二)曾任副省级以上职务和近一届担任过副市级职务的在深老同志;

(三)在深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四)出席政协深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委员;

(五)本次大会副秘书长;

(六)驻深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部分驻深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负责人;

(七)其他需要邀请列席的人员。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聂国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聂国辉辞去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二七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二六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

任命:

张俊斌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鑫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林健权、马翼、黄文勇、白松灵、苏宏、杨俊洁、周常焱、张敏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姚雅菊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阮玮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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