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搞“政绩工程”、交“政治骗子”等严肃处理

日期:12-29
条例党员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

新修订的《条例》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同时强调,对党员干部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搞“政绩工程”、交“政治骗子”等严肃处理

针对近年来,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错位等问题,《条例》修订过程中,将政绩观错位的相关处分规定纳入政治纪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搞“政绩工程”、交“政治骗子”等严肃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介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新修订的《条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江西省科学院原党组副书记、原院长杨文斌,湖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山西省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多名落马干部,均存在结交“政治骗子”的情况。

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新增相关规定明确,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搞“政绩工程”、交“政治骗子”等严肃处理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以及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等情况,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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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修订过程中,立足保障人才评价机制的落实,充实完善在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存在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等行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搞“政绩工程”、交“政治骗子”等严肃处理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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