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云南元谋29年前隔空劫杀案”当事人李金处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12月29日上午9点,对李金犯抢劫罪再审一案作出宣判。对于判决结果,李金表示乐观,“我认为法院不会仅凭口供审判定案,希望法院依证据秉公判决。”
2023年4月25日,李金在四川省高院门口。摄影/上游新闻记者李文滔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1994年10月14日凌晨,成昆铁路边的云南省元谋县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旅客白鹤林、姚素华下火车后入住元谋工务段招待所208房间,次日凌晨被发现在房内遭抢劫杀害。
之后,1967年出生的李金以及老乡普发成、普发能兄弟被昆明铁路公安锁定为嫌疑人。检方指控,1994年4月13日下午,三人跟踪下车旅客白鹤林、姚素华至元谋工务段招待所。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大门进入招待所,由李金踢开208房间门,三人用钝、锐器击打两人,致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三人抢得两人的行李逃离现场。
一审法院判处三被告人2人死刑1人死缓,后四川省高院发回重审。1999年4月30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铁中院)认定李金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普氏两兄弟无罪。成铁中院改判后,四川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提起抗诉。检方认为,3名被告人相互结伙,持械入室,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抢劫,并造成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依法严惩。成铁中院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
2002年,四川省高院审理后认定,1994年10月13日,李金伙同他人在元谋火车站跟踪两名被害人。次日凌晨,李金与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击打、刺杀两名被害人,致两人死亡。此次审理,四川省高院认定该案的作案人有多人,但与李金一同作案的“他人”并非普氏兄弟。
2017年7月,李金刑满释放,为此他持续奔走申诉,要求重审此案。李金坚称,案发时他还在云南省盈江县务工,根本没有回到元谋作案的时间条件。他回忆,1994年9月20日是中秋节,自己在盈江县雇主方恩华家中过节,节后和方恩华以及其他几名工友到中缅边界一个叫红坡河的地方伐木、搬运木材。李金回忆,自己当年中秋节后在红坡河呆了接近一个月后才回到盈江县,又留在盈江县方某家几天后,才启程返回元谋县老家。
2020年6月,四川省高院以“本院院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为由,决定对李金抢劫杀人案启动再审。今年4月25日,该案在四川省高院再审审理。据悉,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认定李金为作案罪犯,李金应当为其犯下的抢劫杀人事实负刑事责任。
当时开庭前夕,李金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警方现场勘察的证据,自己当年并不在凶案发生现场,早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是侦查机关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获得。出庭作证的方恩华则表示,自己跟李金当年事发时是在盈江的,李宗不可能在700公里外的元谋案发现场。
上游新闻记者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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