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今年,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允许深圳立足深圳园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作为立法工作重点之一,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研管理体制和有利于国际化合作的法治环境,为河套建设国际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共有十一项法规草案提请审议,还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一稿)》《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等。
会议听取和审议多项政府工作报告,包括深圳市2023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等。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深圳市202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深圳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题调研报告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永欣,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