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在开展‘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时,制定的整改措施‘前后打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收到一封由市委书记签发的监督提醒函,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限期再整改。
今年以来,北海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牢牢牵住巡察整改“牛鼻子”,把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推动整改全面落实的着力点,在巡察整改上集中发力。
北海市以“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为抓手,通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汇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面对面传导压力、实打实明确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行见效。
同时,北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巡察再反馈机制”,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察反馈1年内调整的,及时向新任“一把手”再次反馈其单位需进行整改的问题,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推动巡察整改成果“颗粒归仓”。针对巡察反馈后2个月内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更换的情况,及时向新任“一把手”进行巡察再反馈、压力再传导。目前,市应急管理局已按计划有序完成巡察组反馈的9方面问题整改。
为把好巡察整改“评估关”,北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等六方通过“联动联评”,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整改质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