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12月15日电,今日一份题为《关于近期非洲猪瘟疫情发生情况汇报及建议》(川畜协
10号)的文件在养殖群内流传,该文件指出:当前我国北方部分地区非洲猪瘟疫情频发,病毒污染面不断扩大,疫情蔓延迅速,对四川生猪养殖造成极大威胁。该文件还提出了“关于优化生猪跨省调运管理措施的请示”:请求从2023年12月15日-2024年2月29日,除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四川省外超过30公斤的生猪禁止调入四川育肥。蓝鲸记者据此致电四川省畜牧业协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份文件的确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已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交该份文件申请,现在农业农村厅正在研判,尚未批复。”(蓝鲸记者刘建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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