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办事”也得守规矩

日期:12-15
调查组

“真没想到自己所谓的一时‘好心’,犯下了严重错误,导致国家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受到损失,真是不应该……”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博白县英桥镇纪委工作人员,该镇春佳村原村委会主任吴某万般懊悔。

此前,博白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吴某2019年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办理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帮助他人骗取补助金的问题,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

通过调阅该村2019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申请人员名单、实地走访申请人、与村“两委”干部和群众谈话等方式,调查组发现了端倪,村民童某伟的住房并不符合申报标准,却领取了灾后重建补助。

吴某为什么帮不符合政策的家庭申请补助呢?调查组决定直接对吴某进行谈话。

“2019年你们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调查组开门见山问道。

“这种补助资金只能补给因自然灾害导致倒塌或严重损坏唯一居住住房且需要恢复重建的农户。”吴某回答道。

“那村民童某伟的住房符合申报条件吗?”调查组继续追问道。

“他家早前建的两层砖混结构房子是有点旧,但能居住,不需要恢复重建。”

“那为何补助金领取表上有童某伟的名字?”

“当时考虑到他家经济条件不好,想着帮一把,一时心软犯了糊涂,就在上面签了字,这个确实是我的工作失误……”在调查组调取的证据面前,短暂的僵持后吴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原来,2019年10月,村民童某伟的儿子童某新找到吴某提出想获得因灾重建的指标建房请求,吴某考虑到童某伟家庭生活较困难,想想指标给谁都不能给到外村去,权当是做“好事”,便同意了童某新的请求。同年12月,童某伟新建好一层100平方米的房子后,吴某在明知童某伟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帮助其申报补助金,造成2万元补助资金被骗取。最终,吴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没有规矩的“好心”办了违纪的事,实际就是当老好人、不按工作程序、权力滥用、私用的表现。博白县纪委监委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实抓牢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规范自身行为,自觉严守纪律,任何时候都不越轨、不逾矩,从源头上杜绝“好心”违纪现象再次发生。(博白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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