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12月14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领导小组组长李书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领导小组组长谌贻琴主持会议。
上述消息显示,李书磊、谌贻琴已任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3年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双组长”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56年开始。那次普查因客观条件限制,仅覆盖24个省份,但普查成果为新中国文物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81年开始,普查覆盖面积比第一次普查明显增大,基本实现了对全国文物资源的总体掌握。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全国共登记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查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和基本情况,掌握了文物资源大量基础信息和翔实数据。
在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国务院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
公开报道显示,当时担任组长的是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成员单位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水利部、统计局、文物局等16个部门。
现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已经成立。
与之前不同的是,此次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有两人,分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书磊和国务委员谌贻琴。
今年10月,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是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文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25个相关部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历时近三年,分三个阶段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
本次普查制定了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等五大类标准。通过普查,将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
为何此时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根据部署,此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文物保护大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对文物保护一直十分重视。
2020年9月,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考古最新发现及其意义为题举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到,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增强历史文化遗产防护能力,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2022年5月,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进行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
习近平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
在文物家底更加清晰的同时,顶层设计也在不断完备。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等相继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黄河文物保护利用规划》《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等文件相继出台,为相关文物保护提供具体指导。
12月14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等,设置八项普查主要任务。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会议要求,要抓紧建立普查机构,提升普查手段,梳理普查线索,落实普查经费,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局良好。还要动员公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惩治违法违纪,让普查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滋养精神文明建设的文物保护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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