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

日期:12-13

新华社重庆12月13日电(记者周文冲)近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吴艳通过县林业局智能监控系统对某案生态修复效果回访。当看到曾经被破坏的山坡重新披上了“绿装”,她长舒了一口气。

2021年6月,吴艳和同事来到云阳县某镇的一处山坡时,看到山壁岩石裸露,地表林木被拦腰砍断,山体被严重开采破坏。

经调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张某某、杨某某、谢某某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处山坡开采石料,造成地表土壤剥离,600多平方米的林地被破坏。2021年7月2日,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并同时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益诉讼部门汇报了案件情况。

吴艳说,不仅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破坏者,更要尽快进行生态修复。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创建公益诉讼特色检察品牌为契机,主动联合公证机构,积极探索建立“修复+监管”公益损害赔偿金资金监管制度。

2022年8月,该院与重庆渝博公证处达成协作意见,由该公证处对张某某等3人提前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进行监管。同年10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张某某等人将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12万余元以购买等值林业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而提前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由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取并用于修复生态环境。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卫东说,近年来,该院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打造“修复+N”多元生态修复体系公益诉讼特色检察品牌。在网络上开展“公益诉讼随手拍”活动,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工作,鼓励辖区志愿者运用网络平台随时提供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以“修复+网络”“修复+志愿”等模式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被发现、解决及修复。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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