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做深做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在实现回访教育全覆盖的基础上,丰富回访方式、夯实回访责任、探索长效机制,推动回访教育与主体责任落实、处分执行、日常监督、以案促改等工作相结合,持续强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
实地摸排走访,量身定制方案。2023年,富阳区实现各乡镇街道、派驻(出)机构、国企单位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全覆盖。制定方案时,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回访实效。一是方式灵活。增强部门联动,由区纪委监委领导带队,案件审理室与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调研小组前往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加深对回访教育工作的了解,对各单位回访教育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调研回访、联合回访、跟踪回访与日常监督全方位结合。二是内容全面。既了解回访对象改正错误、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也掌握有关党组织和单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以及采取帮教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规定、做好“后半篇文章”等方面情况。三是用好成果。了解掌握情况后,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反馈发现问题,并将后期督促整改计划纳入相关方案中,帮助建立完善制度,确保回访教育落到实处。
注重夯实责任,有效跟踪回访。在做深做实回访教育工作上下功夫,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由受处理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充分发挥熟悉具体情况的优势,近距离、常态化了解受处理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后归类管理,并及时反馈区纪委监委。二是贯通监督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党委(党组)主动抓、纪检监察机关跟进抓的局面,纵向构成“区县—乡镇(街道)—村社”联动机制,分级分层明确回访对象范围;横向构建“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回访模式,贯通“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跟踪回访工作。三是强化职能部门配合。加强与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视情商请组织人事等部门参与跟踪回访,为受处理处分人员讲明相关影响和政策规定,同时加强党委(党组)在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指导。
融合日常监督,探索长效机制。坚持将跟踪回访与以案促改、廉政教育、干部考察、日常监督等工作统筹推进。一是促进日常监督。注重跟踪回访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协同开展跟踪回访,深入了解所在单位或地区政治生态情况,及时跟进对关键人、关键事的监督,日常监督与跟踪回访同部署、同落实,为做好日常监督提供新的方法路径,实现回访教育和日常监督双提升。二是推动以案促改。充分了解受处理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以案释纪、以案示警情况,帮助相关单位从案件中发现短板,汲取教训,弥补制度漏洞。三是坚持“全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跟踪回访主体、对象、程序、方法等内容,健全受处理处分人员教育帮扶、影响期满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及时向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激励受处理处分干部重燃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