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省际联席会议部署长三角地面沉降联防联控

日期:12-08
长三角地区长三角长江三角洲江苏省

12月5日,2023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省际联席会议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的见证下,联合签署了新一轮《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区域合作协议》,开启“三省一市”地面沉降联防联控工作的新征程。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江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健全城市安全预防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标,与沪浙皖协同联动,不断向纵深推进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落地落实,为全国跨区域地面沉降联防联控探路先行、创新示范。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三大沉降区之一,历史上由于地下水不合理开采引发了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亿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成影响。作为我国最早出现沉降的区域,该地区也最早实现了地面沉降控制。早在2004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国土资源部门地面沉降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将安徽省纳入长三角地面沉降联防联控体系,形成了“三省一市”联合开展地面沉降防控的新格局。近年来,通过多方联动与多措并举,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地面沉降防治成效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圆满完成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5-2020年)》规划目标任务,长江三角洲平原区年度沉降量控制在10毫米以内,部分地区出现地面轻微回弹。地下水开采量持续压缩,地下水位总体稳步回升,地面沉降量总体进一步趋缓。覆盖全区域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不断优化完善,构建了地面沉降信息共享平台,监测预警能力显著提升,地面沉降防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

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作区包括:长江三角洲平原区和淮北平原区,总面积为79328平方千米。目前,已基本形成“空中-地面-地下”三维立体、多技术手段融合的全方面监测格局。共建有基岩标92座、分层标152组,GNSS监测点659个,地下水监测井1395口。主要采取水准测量、InSAR、GNSS、光纤等技术手段,以人工、自动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内基岩标、分层标、水准点、GNSS监测点(固定站)等实施定期监测。

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虽然总体趋缓,但局部地区沉降速率仍然较大,各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面沉降不断出现。新生沉降区及其发展变化仍需要引起更多关注。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长三角的沿海地区正面临地面沉降和海平面上升的双重压力。同时在地面沉降机理研究、监测网络智慧化水平、工程性地面沉降风险评估和监管,地面沉降风险区动态调整与精准防控等方面还是存在薄弱的环节,需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发挥好地质工作的保障与服务作用。

下一步,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准确研判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紧密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区域合作。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强技术攻关和地面沉降机理研究,优化完善监测网络,强化信息共享,建立科学高效的防治体系。以服务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在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措施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协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地质调查成果更好地服务支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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