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化”构建新型监检协作关系

日期:12-08
统一

为建立新时代下良好的监检协作关系,河北省巨鹿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探索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的新型监检协作关系,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完善办案机制,实现监检协作制度化

强化办案协作。该院与县纪委监委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在职务犯罪线索、违纪线索、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和接收工作方面的配合,推进更加有序、有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

健全依法提前介入工作机制。该院与县纪委监委统一提前介入工作的定位和任务,进一步明确提前介入的时机和介入程度。该院通过听取案情介绍、审阅案卷证据等方式,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提前介入意见和证据补强意见,确保提前介入的质量和效果。2022年以来,该院依法提前介入县纪委监委办理的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9件,提出意见50余条,实现了移送审查起诉后零补证、零退查,提高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质效。

在办案中加强监督。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县纪委监委邀请介入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该案可能存在一名漏犯,遂在提前介入阶段建议纪委立案。经调查,该名犯罪嫌疑人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系共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县纪委监委在调查终结后依法将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

加强衔接配合,实现监检协作常态化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该院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职务犯罪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提升公职人员的法纪意识。2022年以来,该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干警树立清廉意识,严守廉洁底线。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该院与县纪委监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会商,进行经常性沟通协作,围绕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同时,两部门还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当前反腐败工作形势,通过召开学习研讨会,探讨法律适用和相关法律政策,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办案质效。

服务保障大局,实现监检协作实效化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该院积极发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危害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违法违规线索,通过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县纪委监委及时、全面搜集和固定证据,确保办案质量;通过案件办理,推动相关部门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促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在办理某村支书与村民共同诈骗危房改造资金一案中,该院根据县纪委监委的商请,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就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向县纪委监委提出建议,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属诈骗犯罪而非职务犯罪,引导纪委监委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并保证案件顺利诉判。同时,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履职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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