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杂牌摇身变成"名牌优级" 一团伙销售假冒名牌白砂糖获利900万余元

日期:12-08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擅文)郑某、温某等4人购入大量杂牌、临期白砂糖、红糖、黄冰糖后,使用灌装、贴标等方式将其伪造成知名注册商标品牌成品,于线上、线下进行真假混杂销售,共计销售金额达900万余元。8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这一犯罪团伙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2020年,男子郑某成立一食品公司,为谋取更高利益,他试图把白砂糖假冒成名牌商品进行销售,于是在网上购买了普通品牌细砂糖和假冒的品牌包装袋、标签后进行自行灌装,在线上以正品名义对外销售。由于其没有品牌授权,因此店铺销售额并不高。

2021年3月,郑某找到自己的朋友温某。温某也开了一家食品公司,并且拥有该品牌授权,是一名正经的代理商。郑某对温某说:“你有授权手续,我有品牌包装袋和贴标的方法,咱们两个合作,在真糖里面掺假糖,又不容易被发现,还能低成本赚到更多的钱。”

温某当时的公司经营情况不是很乐观,于是便同意了郑某的提议,双方约定盈利五五分成。

二人雇佣董某、张某(同案处理)等人(另案处理)。几人分工明确,郑某负责贴标、制造以及线上销售,温某则负责采购及线下向酒店、批发市场推销贩卖。几名员工从最初的不知情,到知晓实情后仍自愿成为同伙、牟取利益。原本的食品公司俨然成为一处制假售假犯罪窝点。

为节省成本,郑某等人采用多种形式制假。起先购买大量杂牌砂糖贴标,后又购入该品牌糖业旗下低端糖霜成品,换上高端标签后赚取差价,之后又寻找渠道购入大量临期黄冰糖,替换包装后冒充新鲜生产的成品出售,种种手段都是为了非法牟利。

2022年9月,公安机关获得线索后于当月9日依法传唤郑某,当月19日抓获董某、张某,2023年2月14日,温某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余犯罪嫌疑人仍在调查处理中。同时,公安机关在该制假窝点查获大量封口机、原料糖等,查获印有品牌注册商标的包装袋4万余只,未出售的假冒品牌成品3000余千克,扣押商品金额超27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郑某等人线上经营渠道销售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认定其已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糖类商品金额超900万元。郑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伙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郑某等人供述犯罪事实,郑某家属自愿退出赃款2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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