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某幼儿园门口的道路,从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路变成了一条“平安路”:道路安全警示标志醒目,上下学时间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孩子们和他们的家人微笑着经过……
这样的变化要从一份检察建议说起。今年以来,福山区检察院在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幼儿园门口道路没有安装减速震荡线,周边也未按规定设置“前方学校,减速慢行”等交通警示标志。就此,该院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保障师生及家长出行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在校园周边安装学校安全警示牌、限速标志牌、减速震荡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全面排查全区校园周围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整治力度。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检察日报记者郭树合通讯员陈燕摄
[版面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