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再向两省反馈:少数领导干部难摆脱行为惯性、“数字情结”

日期:12-06
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总书记省政府习近平

国家统计局再向两省反馈专项统计督察意见。

其中在12月4日,国家统计局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专项统计督察意见。

督察发现,湖南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仍存在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引导推动地方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仍然难以摆脱行为惯性、“数字情结”;三是首轮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尚未全面到位,一些地区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还不完善,支持和督促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还有不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不够有力,对专项治理行动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个别地区在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存在虚假入库、违规代填代报问题。

12月5日,国家统计局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专项统计督察意见。

督察发现,河南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一些地区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充分,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有不足,有的市县仍然存在违规干预统计数据报送问题;三是推动统计督察和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一些反馈问题边整改、边发生,举一反三不够;四是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不够彻底,追责问责进展缓慢。

近期,国家统计局先后向贵州、陕西、湖南、河南4省反馈了专项统计督察意见。

其中,国家统计局于11月29日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了专项统计督察意见。督察发现,贵州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有的地区对统计造假问题严重性及其背后深层次原因认识不到位,违规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仍有发生;二是组织推动统计督察和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一些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责任追究不及时、处分处理“宽松软”,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落实不到位;三是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不够严格、不够彻底,专项治理期间仍存在统计造假行为,部分地区专项治理行动不及时、打折扣。

同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专项统计督察意见时,国家统计局介绍,督察发现,陕西省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有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尚未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共识尚未完全形成;二是引导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尚存短板,有的地区过度追求数据排名,政绩冲动和考核压力助推统计造假;三是有的地方县级政府有关部门以调度经济名义调度统计数据,存在干预统计报送问题;四是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还不够明显;五是首轮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仍不到位,个别地区存在形式主义、无效整改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统计督察是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制度安排。

2019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先后组建56个统计督察组,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2个国务院部门开展首轮常规统计督察,对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统计督察。

最近,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建8个督察组,于11月下旬起分别对内蒙古、安徽、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等6省(区)和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开启了新一轮常规统计督察。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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