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龚定玲:以法治方式护佑历史文脉

日期:12-04
检察院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百货事业部场店业务主办龚定玲——

以法治方式护佑历史文脉

全国人大代表龚定玲:以法治方式护佑历史文脉

近日,我应邀前往重庆市大足区,参加重庆市检察机关组织的以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为主题的跨区域人大代表调研活动,参观了重庆市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收获颇多、感触万千。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是世界文化遗产,鲤鱼灯舞、龙水小五金锻打技艺等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

“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部分历史文化名城、古建筑、古遗址整体风貌遭到破坏,非遗项目因缺乏传承人而濒临消失……”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让我意识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在眉睫。

2020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发布《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将文化遗产等列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范围,与多部门建立对口联系、线索移送、文物鉴定专业支持等机制。此后,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值得肯定。

以法治护航历史文化遗产,我有一些思考和建议——

立足本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展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文物资源调查研究,摸清辖区文化遗产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文物保护工作机制。譬如,沙坪坝区检察院“红岩检察官”聚焦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大足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聚焦守护文化遗产资源,就是很有创新性的实践探索。

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地办理文化遗产司法案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促推诉源治理,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引领价值的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定期举办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检察主题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创新检察融媒体建设工作,介绍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整理:检察日报报记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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