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检察院吗?公司拖欠我6万元工资,现在我家里经济困难,急等着用钱,你们能帮帮我吗?”
今年8月,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接到被欠薪农民工马某的求助电话。“刚开始要钱的时候公司还承认,后来干脆不承认欠我工资这事,我也向劳动部门反映了情况,但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听说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要欠薪,这事你们管吗?”马某在电话里说。
了解了马某反映的情况后,华龙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经多方调查核实,检察机关查明,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马某带领10名农民工经张某介绍为河南某绿化公司承包的濮阳市某小区配套工程提供劳务,约定工资共计60余万元,河南某绿化公司在支付54万余元工资后便不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6万余元,马某经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遂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
马某今年已64岁,是平顶山市宝丰县某村村民,家庭生活困难,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知识,诉讼能力较弱,华龙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马某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对马某的申请予以受理。8月13日,华龙区检察院决定向华龙区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并适时跟进案件进展。
法院第一次开庭质证时,马某因故未能提供证据原件,河南某绿化公司拒不承认欠薪事实,马某面临极大的败诉风险。在了解到此情况后,检察官再次与马某联系,引导马某提供欠条照片的原始载体以及张某承认欠薪的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并建议华龙区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质证。最终,华龙区法院采纳马某新提供的证据,诉讼结果得以扭转。9月25日,华龙区法院判决河南某绿化公司支付马某劳务费6万余元及利息。
“你们不知道,第一次开完庭后我有多难受,想着没有欠条原件这官司该怎么打啊?要是打不赢我该咋办呀!怎么也想不起来还有啥证据,要不是你们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可以提供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我们肯定就败诉了,太感谢了……”收到判决书后,马某激动不已,再次给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