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鲁畅、吴文诩)记者24日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近日一辆悬挂假京C号牌的电动三轮车被交管部门查获,驾驶人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该案件系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的首起使用伪造京C电动三轮车号牌案件。
11月16日早晨7时许,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在鲁谷大街焦家坟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京C牌照的红色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因车辆并不是目前行业合规用车车型,立即将其拦下。民警在核录信息时未能找到该车的登记上牌信息,驾驶员纪某也未能提供该车的行驶证。经相关部门鉴定,该京C号牌为伪造号牌。经询问,纪某承认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副假号牌安装在车上,明知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但还是心存侥幸。对于假号牌来源,警方将进一步调查。
据悉,今年11月1日起,取得京C号牌的行业合规电动三轮车允许在北京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车辆加强路面管理。同时,全市非现场执法系统也对京C号牌电动三轮车纳入执法范围,对出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
北京交管部门提示,京C号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伪造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对此类违法高限处罚、零容忍,希望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守法驾车,文明出行。
(本文来自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