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聚焦高质量发展 答好司法为民时代答卷

日期:11-23
侦查检察机关犯罪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贵州黔东南:聚焦高质量发展答好司法为民时代答卷

李术高王波

作为贵州省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试点单位,黔东南州检察院坚持检察机关上下“一盘棋”、横向“全覆盖”,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作用。目前,该院案件化办理重大监督事项112件,已办结72件,正在办理40件,其中涉及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1件。

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有效拓展案件线索。该院出台《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定》《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衔接机制》等,对各基层检察院如何案件化办理重大监督事项、线索如何移送、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受理线索后如何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倒逼办案人员对案件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事项认真研究。此外,该院要求案件数量相对较大,存在重大违法事项的各业务条线,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重点清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变更强制措施、民事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在押罪犯死亡、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

检察业务融合履职,增强检察监督刚性。该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线索是否属于重大违法事项、违法严重程度等存在意见分歧时,组织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确定重大法律监督事项后,将其作为监督案件进行案件化办理;对可能存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主动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沟通,及时移送案件线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研判、评估,按职务犯罪侦查相关规定办理。对发现重大违法事项的案件线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及时参与研判,协助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切实增强检察监督刚性。

依据结果分类处理,有力提升办案质效。对经调查核实认定监督对象不存在执法司法违法事实事项,重大疏漏或问题已解决事项,作出终结审查监督决定;对控告申诉事项,及时回复当事人;对涉及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事项,交由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事项,移交纪委监委处理。此外,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邀请相关业务部门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组织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线索是否存在渎职失职等问题进行会商;对所办案件,主动邀请刑事检察部门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其他线索,主动移送相关业务部门。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举行法治进“百园”,服务“千家”民营企业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文涛/摄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举行法治进“百园”,服务“千家”民营企业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文涛/摄

开展案件评查检验监检衔接新成效

刘乐才

为坚决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检验“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监检衔接机制运行情况,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与黔东南州监察委联合开展监察案件评查。

监检联合、交叉评查,大胆探索案件评查新模式。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对全州两级监察机关承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联合评查,出台《黔东南州监检案件评查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评查范围、评查人员、评查方式、评查结果运用等。评查以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更有利于发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深层次问题,纠正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紧盯案件办理核心环节,突出案件评查问题导向。案件评查坚持问题导向,紧抓依法介入、证据采信和犯罪事实认定三个核心环节,坚持侦、诉、判全流程评判。依法介入务求实效。以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后形成的书面反馈意见为抓手,既评估检察机关在犯罪事实认定、犯罪行为定性、法律适应意见和证据完善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也督查各县(市)监察委对反馈意见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依法介入工作扎实、有效。证据收集规范合法。坚持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采信工作。犯罪事实认定准确、客观。评查以检察机关移送起诉认定的犯罪事实、审判机关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为根据,倒查监察机关侦查阶段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客观、准确、全面,从而正视差距,反思成因,认真整改。

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助推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监检联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加深了办案人员对监察法、刑法和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为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凝聚监检工作共识,进一步促进监检协调、配合更加顺畅、高效,形成强有力的反腐败工作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

以案例讲评为抓手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傅钰喻王腾飞周晓洙

今年以来,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以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

“头雁”引领抓落实。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讲评活动方案,将“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由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案、带头评案,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实现全院检察官全员参与讲评活动。

精选典型案例。该院认真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案件,从中挑选出具有代表性、普适性、典型意义的案例,特别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例,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以供其他检察官借鉴、学习。

注重提升讲评质量。该院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读书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讲评活动,要求检察官讲清办案过程、讲透办案理念,确保“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走深走实。

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舒贵

今年以来,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调度指导。建立联系企业机制,在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搭建检企沟通联络平台,把挂点联系工作做细、做实,确定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清单,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回访等工作。

坚持全面履职,维护合法权益。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拓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覆盖面。加大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全天候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企业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坚持合作共赢,推动诉源治理。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0余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组织检察人员深入企业上法治课,通过组织座谈会、发放法律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企业人员法治意识,助力企业安全生产经营。

依法能动履职助力非遗文化保护传承

郭付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非遗资源丰富,有国家级非遗项目56项78处,以银饰、刺绣、苗药为代表的非遗项目众多,是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22年6月以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工作,依托政法大走访、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对苗绣、银饰、酸汤、瑶浴等重点产业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找准企业发展中的症结,靶向发力。紧盯电商平台冒用非遗名义虚假宣传、企业偷逃税等痛点难点,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依法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问题整改,促成部分网红主播与当地非遗传承人形成产销对接帮扶。坚持传承与发展并重,针对偷逃税等突出问题,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与税务部门建立检税协作机制,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最终实现诉源治理;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领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字赋能有效破解线索发现难、保护难、监督弱等难题,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

截至今年9月初,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共发现案件线索146件,立案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办理非遗侵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

打造“碳汇+检察”品牌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新路径

王腾飞彭杨

今年6月,在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中,办案检察官以“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和助推乡村振兴的检察路径探索”为题,向全体干警介绍了碳汇检察提出的背景、概念、法理基础和政策依据等,并结合该院办理的认购碳汇公益诉讼案件,系统阐述和分享了办案经验及心得体会。

用好碳汇试点,办理碳汇补偿案件。该院以林业碳汇试点为契机,在办理涉林案件中探索让生态破坏者以认购碳汇方式修复生态,今年以来,办理认购林业碳汇案12件,涉及碳汇认购金额共计116万余元。

释放碳汇红利,助力乡村振兴。该院积极推动剑河县政府将林业碳汇案件认购款返还给林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探索以碳汇认购实现生态修复和助推乡村振兴。该院联合法院、林业局等部门成立“司法碳汇助推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既以碳汇检察助推乡村振兴,又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警示教育。

注重建章立制,深化碳汇检察成果。该院推动剑河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碳汇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剑河县林业碳汇案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检察机关创新性运用碳汇补偿方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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