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册亨: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日期:11-23

贵州册亨: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册亨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县实验小学,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法治进校园活动。

册亨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街道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搬到群众“家门口”。

册亨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街道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搬到群众“家门口”。

贵州册亨: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册亨县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到辖区部分药品零售店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回头看”。

近年来,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耕检察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履职维护地方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布依故里、生态册亨”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册亨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新司法理念为引领,不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以“强素能、强协作、强跟踪”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

强化素能提升,促履职。该院通过岗位练兵、举办“滴答小课堂”和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讲评活动等方式,加强对政治理论、司法解释、典型案事例的学习,不断强化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刑事诉讼监督质效提升。同时,该院注重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引领作用,用好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发挥业绩考核杠杆作用,整合优势力量,实现法律监督能力一体提升。

凝聚协作合力,促监督。该院深化“两法衔接”工作,牵头与该县公安局、林业局等多家单位会签《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查阅“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地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适时共享案件信息,深挖立案监督线索。2022年以来,该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8件;发挥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采取“常驻+线上+线下”“1+1派驻”的工作模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件、撤案2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份,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升检警协作质效。同时,该院积极转变办案理念,针对审判活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从审判程序、宣告判决、执行程序、裁判文书等方面,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共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4件。

强化跟踪推进,促质效。该院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由办案检察官向有关单位送达监督文书,告知检察机关监督依据和理由,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打消被监督单位疑虑,形成工作共识,提升监督工作质效。2022年以来,办案检察官送达监督文书172份。通过开展释法说理,相关单位对监督事项认可率100%。同时,该院牵头与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达成工作共识,各部门明确联络员,负责将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反馈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监督,收集相关部门回复材料,适时跟进推进情况,核对案卡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客观。2022年以来,该院发出的172份监督文书均得到回复,监督意见建议采纳率100%。

深化民事检察监督

答好“检察为民”必答题

2022年以来,册亨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办实事”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秉持精准监督理念,以强化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检察建议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做实民生检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服务。

精准监督推动提质增效。该院以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针对当事人申请、依职权监督的2起民事案件,经详细调查核实,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受理执行程序违法案件1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

支持起诉保护弱势群体。该院聚焦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积极能动履职,深入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通过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等,支持农民工起诉维权7次,帮助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14万元,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好群众“护薪人”。

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该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对办理民事案件中发现的互联网公布涉及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未作隐名处理、无资质主体用有资质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举行公开听证,促进相关行政主体依法履职。

优化行政检察监督

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

2022年以来,册亨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活动,全面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推动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聚焦重点群体合法权益与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护航民生民利。该院坚持以民为本,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围绕农民工、妇女、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以检察建议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2022年以来,该院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引导企业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创新服务营商环境,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院立足行政检察职能,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组织公开听证等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得到平等法律保护,为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保证企业“留下来”“活下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解决企业需求,实现案结事了。

细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近年来,册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先后深入辖区多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坛坪红军桥、布依戏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被破坏和失传的情况,及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诉前整改率100%,有效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治理能力水平。

聚焦中心工作,融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局。该院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文物古迹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如在办理州级文物册阳古驿道“刘道”被破坏案中,该院积极加强与负有监管职责的纳福街道办事处沟通,共商整改方案,就整改工作达成统一意见。随后,该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良好的办案成效服务保障册亨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整体工作。

聚焦司法办案,织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网。该院根据贵州省检察院、黔西南州检察院关于文物古迹保护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队,实地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走访,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开展调研,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根据走访了解到的案件线索,该院迅速成立线索研讨专班,通过听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有关责任单位的意见建议,查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整改,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保护和传承。

聚焦协同,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该院坚持“社会共管+检察监督”的工作模式,积极借助社会力量,联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议,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加,就如何保护文物古迹举行座谈会,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办案等机制,达成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共识。妥善办理文物古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突出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对文物古迹保护的“主力军”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实现诉前程序价值最大化,采取诉前会谈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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