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李轩甫通讯员汤瑞萍)“你们通过大数据筛查,梳理出经营异常企业名录,为我们调查核实打下基础,真没想到你们的监督工作如此精益求精,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收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下称“龙华监管分局”)的回函。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购物中商家销售“三无食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该院运用研发的“龙检云”大数据应用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等进行数据筛查分析比对,发现海口市“12345”热线投诉办件中有大量商品质量尤其是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投诉办件。但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办件时,在依据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无法找到商家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将被投诉商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对被投诉商家进行信用制度约束,缺乏有效规范的市场管理,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今年8月,该院立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办案检察官通过“龙检云”大数据应用平台随机抽取近3个月的30余起相关投诉办件,对投诉问题、处置意见、处置流程等信息进行数据筛查,梳理归集出10余条回复为“已将商家列入异常名录,实施企业公示信息系统异常经营信用监管”的投诉办件。同时,比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查询被投诉商家的企业信用信息,确定被投诉的商家是否已被列入异常名录。
同时,办案检察官走访相关行政机关,调查了解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权限及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能等。通过调查核实发现,龙华监管分局在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漏洞,未严格落实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制度,没有依法公示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信息。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向龙华监管分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龙华监管分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整改,将检察建议中提到的商家列入异常名录。同时组织辖区监督管理所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工作规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制定详细有效的处理流程,使辖区各监督所工作人员明确执法要求、统一执法规范。
“商事登记实行商事主体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是一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海南自贸港创新制度,极大简化了各类商事主体办理登记注册的过程,为营造海南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放管不等于不管’,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落实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制度,未守好事后监管关,一定程度影响了市场管理秩序。我们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为营造良好自由贸易港市场经济发展环境贡献一份检察之力。”该院检察长冯永忠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