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紧落实从业禁止扎牢食品安全“篱笆”
山东莘县: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获代表赞誉
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薛瑞才)“我们对刑满释放人员许某等人的违法营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对辖区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犯罪人员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掌握‘黑名单’人员信息,并录入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禁业库,全部纳入从业禁止管理名册。”近日,山东省莘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时,该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
今年6月,莘县检察院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某肉食铺经营者许某因食品安全犯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他依然在从事食品经营。检察官还发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许某作出“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也未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给群众食品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许某的情况是个例吗?该院检察官对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并逐一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到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阅案件所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情况。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相关行政部门虽已着手落实食品安全从业禁止规定,但由于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在应当进行从业禁止的人员中仍存在以不同方式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情况。
8月15日,莘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程序,针对未进行从业禁止、未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全面排查,依法、及时采取“从业禁止”措施,并做好信息公示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健全“从业禁止”监管体系和数据库备查工作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沟通,畅通信息衔接渠道,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主体准入,彻底堵塞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监管漏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全县开展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人员的排查工作,共发现18人违反规定,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决定。9月20日,该局将履职情况书面回复莘县检察院,表示已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9月25日,该院邀请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一同开展针对被处罚人员现从业情况的跟进监督工作。10月8日,该院牵头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信息共享、数据移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准确掌握“黑名单”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禁业库,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残疾人劳服中心初级专技贾红光说:“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相关人员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是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莘县检察院近年来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为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安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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