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哨 |为干事创业者保驾护航

日期:11-2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纪委监委选取重点澄清正名件,组成由班子成员带队的工作组下沉一线,对被反映人及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双回访”,重点了解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

梧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积极稳妥开展失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工作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定期对已办结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对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的,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不良影响,为干事创业者保驾护航。

“今年我们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全周期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优化对诬告陷害的认定和处理、开展澄清正名等工作的要求和流程。”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不久前,蒙山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该县环卫站干部关某帮助亲属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等问题,经核查后认定来信反映问题失实。于是,该县纪委监委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核查结果,并以书面澄清的方式向关某送达了澄清函予以澄清。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审慎稳妥原则,明确经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且具备被检举控告人在换届选举、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或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或失实检举控告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承办部门综合评估后予以澄清。

“该信访问题经核查后认定为不属实……”不久前,在藤县藤州镇河口村村民代表大会上,该镇纪委以会议澄清的方式,就反映河口村村干部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补贴款的信访件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诬告陷害处理的有关规定。

“组织公开澄清后,我们打消了思想顾虑,以后会继续鼓足干劲努力工作。同时也会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河口村村干部黄某在会上说道。

在澄清正名工作中,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澄清对象的思想认识及表态,既体现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也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推动澄清对象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此外,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通过面对面访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对澄清对象及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双回访”,及时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状态和意见建议等情况。今年1至10月,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查否的20件检举控告涉及的22名党员干部及时澄清,回访32人次。

层层失守的把关

不久前,江西省全南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龙源坝镇寨下村黄沙村小组黄沙迳山场生态公益林补助金被村干部冒名领取问题。县纪委监委随即派出核查组展开调查。

核查组兵分两路,一组到龙源坝镇林业工作站调阅相关材料,另一组到村组走访了解林权归属及补助发放情况。经查,2011年,寨下村委会将黄沙迳山场经营权拍卖给了龙源坝镇雅溪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某山,2012年,陈某山又将山场经营权转给了钟某平、李某龙两人,但并没有将山场可以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助政策告知钟、李二人。

“既然山场实际经营者都不知道山场的生态公益林有补助,起初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助的材料手续为何那么齐全?”核查组决定找龙源坝镇林业工作站和寨下村委会经办人了解情况。

“当时陈某山找到我,说已经征得钟某平、李某龙同意,叫我帮他写个生态公益林补助变更申请。我碍于陈某山是村党支部书记,就帮他写了。”负责受理申报补助材料的该镇林业干事陈某告诉核查组,“但申请还需村里签字盖章及站长审批才有效。”

随后,核查组找到了时任寨下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及该镇林业工作站站长黄某核实情况。

“当时看到补助变更申请,我也怀疑申请材料可能存在问题。但一想到我和陈某山都是村干部,平时常见面,索性就睁只眼闭只眼,签了字盖了章。”李某坦言。

“因为补助变更申请有村里的签字盖章,我明知他不是山场实际经营者,碍于人情,便将其纳为补助发放对象。”黄某回答。

“你是不是把林权转让给钟某平、李某龙了?他们同意这份补助变更申请吗?”核查组找到陈某山。

陈某山不得不说出实情。原来,2008年黄沙迳山场有770余亩林地被划为生态公益林,每年可以享受国家补助。2011至2012年度该山场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是由黄沙村小组组长以现金的形式给了陈某山。2012年底,钟某平、李某龙获得山场经营权后,便让陈某山将林权证变更到他们名下。此后,陈某山利用职务之便,瞒着钟某平、李某龙两人,编造生态公益林补助变更申请,违规领取了2013至2021年度的生态公益林补助共9.21万元,并据为己有。

最终,陈某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补助被悉数追回并发放到钟某平、李某龙手中,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通讯员吕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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