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新会:以“榕树式”党建搭建“四桥”办案新模式

日期:11-10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开展涉侨不可移动文物专项监督。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开展涉侨不可移动文物专项监督。

在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小鸟天堂独榕成林、树鸟共生的故事口口传唱。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以“榕树式”党建搭建“四桥”办案新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实践优势,以党建“榕树”为主干催生涉侨检察“枝条”,创建检侨联络机制,开创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新篇章。

新会区检察院以常态化检侨联络和涉侨法治服务架设“亲桥”。该院主动与侨联部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建立检侨联络机制,签订服务保障合作协议、出台相关工作意见。成立检侨工作法治服务队,对接侨资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增强侨胞及其企业规范发展和自我保护能力。

该院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架设“法桥”。依托检侨联络机制,设立涉侨案件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受理涉侨检察事务;探索建立远程视频工作台进行接访、释法等涉侨检察工作;组建涉侨检察专门办案组,依法维护涉侨人员合法权益。

同时,该院以侨企侨商权益司法保护架设“金桥”。“感谢检察院把我的企业从破产边缘拉了回来。今后,我们一定把企业做大做强,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一家侨资纸业公司负责人将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该院通过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成该企业享受7000余万元合理合规的退税优惠,帮助企业解了燃眉之急。同时,该院依法打击侵害侨企侨商权益刑事犯罪,加强对涉侨企侨商案件的诉讼监督、对侨企知识产权的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切实保护侨企侨商合法权益。

该院还以侨乡文化生态司法保护架设“心桥”。为做好侨乡文化生态司法保护,该院开展涉侨不可移动文物专项监督,促进9处文物管理不到位问题得到解决,助推华侨及社会各界捐资120多万元修缮梅阁码头旧址。“通过公益诉讼,梅阁码头旧址修缮工程终于启动,希望未来有更多涉侨文物得到保护。”新会籍侨胞蒋康荣远程参与一场涉侨文物保护听证会时说。

[版面编辑:牛旭东美编:赵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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