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爷,我看您吃的粥看着挺黏糊,是做法上有诀窍吗?”近日,山东省夏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到某小区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看到门口的保安正在吃饭,便与其聊起家常。
“没啥特别的,主要还是水不一样!我用的都是小区里的深井水,用井水熬出来的粥很黏糊,平时我给小区浇花也用井水……”
保安的回答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该小区位于超采区,按理说应该不能抽取深层地下水,怎么还会有深水井呢?”
随后,工作人员决定联系该县水利局联合开展调查。该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对小区绿化水源进行采样检测后,发现该水源确实不属于公共管网水源,应为深层地下水。
“小区浇花浇草用的是什么水?”水样检测报告出来后,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县水利局执法人员找到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了解情况。
一开始,物业工作人员还想隐瞒事实,谎称是县里统一的供水。但是看到水样检测报告后,他逐渐紧张起来,最终道出实情:“确实不是统一供水,小区里有个深水井,用井水进行绿化灌溉。”
随后,物业工作人员来到小区西北角的绿化区,指着一个下水道井盖说:“水井就在这下面。”工作人员掀起井盖后,确实发现了井眼和取水设备。
查清事情真相后,该县纪委监委按照相关程序,督促县水利局对该小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依规依法采取拆除取水设备、封存井口、罚款等措施。与此同时,水利局2名责任人员因监管不到位,受到相应处理。
“其他小区、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取水情况?水利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夏津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对水资源管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4个。
针对发现的问题,夏津县纪委监委向县水利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排查整改取水作业日常监管不到位、涉水执法力度不充分、对小区物业违法使用地下水失管等问题,不断扛牢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本报通讯员别翠清刘文红)